時間:2022-02-17 10:14|閱讀量:2611|分享:
一、前言
隨著我國道路基礎設施建設日臻完善,公路建設已從以建為主的“基建時代”轉向了以養為主的“養護時代”。無論城市高架或高速公路,道路養護作業的危險系數都居高不下,車流大、速度快,交通狀況復雜,如何保障道路養護作業人員、設備安全一時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除了嚴格遵守國家、行業相關標準規范以外,各地也紛紛出臺安全作業相關的地方標準或文件,從安全設施配備等方面嚴格要求,強化道路施工安全管理。
二、地方政標準
1、在GB 5768.4-2017《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第4部分:作業區、JTG H30-2015《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均提出可根據需要設置車載式防撞墊用以降低作業區碰撞事故的嚴重程度。
2、2017年4月上海市出臺的《上海市高速公路和快速路養護維修安全作業實施規定(試行)》:在養護維修作業時,應按規定布設防撞緩沖車或移動式標志車;當占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進行路肩清掃、綠化養護等人工移動養護作業時,應布設防撞緩沖車。
3、廣東省交通集團組織編寫的《高速公路日常養護作業安全標準化指南》在養護作業控制區布置時使用車載式防撞墊等安全設施。
4、2021年8月份浙江省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和浙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聯合出臺《浙江省高速公路防撞緩沖車使用指引(試行)》在高速公路養護施工、清障施救等涉路作業宜使用防撞緩沖車,提升高速公路涉路作業預警防護能力,從源頭上防范化解安全風險。
5、2019年12月2日,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第48號公告批準311項行業標準,其中QC/T 1129-2019《特種車輛后部防撞吸能裝置》實施日期為2020年4月1號,該標準適用于安裝在危險貨物運輸車、專項作業車后部的防撞吸能裝置。安裝于其它車輛后部的防撞吸能裝置可參照執行。
三、防撞緩沖車的必要性
防護緩沖車放置于道路施工、管理作業區域后方,其放置目的是在后方肇事車輛和前方施工、管理作業區域之間構建一個安全保護及撞擊緩沖區域。在發生因車輛錯誤駕駛碰撞事故時,既可有效保護前方作業人員及其作業設備、車輛免受損害,還可有效降低對事故車內駕乘人員的沖擊力,同時降低對事故車體的沖擊變形程度,并能防止因事故車輛回彈而引發二次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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